根据《长江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九洲官网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综合考核。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小组,负责开展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江厚顺
副组长:李忠慧、廖锐全
成 员:全体博士生导师
秘 书:杜婷
三、选拔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为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现就读学科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研究生入学时应具有学士学位,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四)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425分以上;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英语能力较强,中期考核合格,有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
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加我院博士招生QQ群(群号:567885548),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材料请用A4纸印制交至石油科技大楼C108室,电子版请采用压缩文件,并按“姓名+硕博连读”命名,发至邮箱68134904@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同一考生选择同一招生方式报考同一学院多次填报信息的,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凡是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或拟录取资格。
具体材料包括:
(1)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长江大学硕博连读资格申请表》(附件1);
(2)个人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2);
(3)专家推荐书(附件3):硕士生导师推荐信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若硕士生导师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为同一导师,则需提供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和1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4)长江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审表(附件4)
(5)硕博连读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其学术科研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对申请人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科研材料、计划书、思想政治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审核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学校网上综合平台缴纳报名费。
(三)学院考核
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时间:2023年3月中下旬(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石油科技大楼B113
考察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面试)
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学生对本学科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
(2)英语水平考核(面试)
满分100分,英语水平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要求全面考察申请人员的英语听、说、读等的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满分为100分,考察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为重点、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
(四)最终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水平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30%。
备注:(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视为弃权,不予录取;(3)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记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须在招生当年6月前,完成中期考核且合格,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
1、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7-69111069 杜老师。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3、若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述电话:027-69111201,邮箱:877035470@qq.com。